| 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 |
圆照 |
凡三卷。唐代圆照撰集于德宗贞元十年(794)。略称续开元释教目录。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五册。计收经论及念诵法一九三卷、经论疏义六十四卷、贞元新集古今制令碑表记八十六卷等,合为三四三卷,加上本书目录二卷,共三四五卷。 |
| 沙弥威仪 |
佚名 |
一卷,刘宋求那跋摩译。同于七十威仪。 |
| 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 |
圆照 |
凡三卷。唐代圆照撰集于德宗贞元十年(794)。略称续开元释教目录。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五册。计收经论及念诵法一九三卷、经论疏义六十四卷、贞元新集古今制令碑表记八十六卷等,合为三四三卷,加上本书目录二卷,共三四五卷。 |
| 善恭敬经 |
佚名 |
一卷,隋阇那崛多译。说教他之功德及事师之方规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
佚名 |
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舍利弗问经 |
佚名 |
梵名S/a^riputra -paripr!ccha^ 。全一卷。译于东晋,译者佚名。又作菩萨问喻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。属小乘律部。乃佛在王舍城音乐树下,答舍利弗之所问。计有戒律传持之次第、戒律诸部之分派、开遮衣钵食酒杀生等事、说偏袒两肩之作法、八部鬼神闻法之因缘、灭后像法之佛教、分若多罗之受戒施物、净食不净食、如来宗亲出家之因缘、父母及师恩等。本经为大众部所传,有关小乘诸部之分裂系依据文殊问经、异部宗轮论所说而立论。 |
| 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 |
佚名 |
全一卷。姚秦鸠摩罗什译。又作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、十诵波罗提木叉戒本、十诵比丘戒本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。为萨婆多部所传之比丘戒本。内容系随布萨说戒之仪例,列有四波罗夷法、十三僧伽婆尸沙法、二不定法、三十尼萨耆波夜提法、九十波夜提法、四波罗提提舍尼法、百十三众学法与七灭诤法,共二百六十三戒,卷末并载有过去七佛之略戒、流通偈。与广律之十诵律相比,其数目及顺序稍异。敦煌出土之藏卷中,有此戒本之古写本一卷,系西凉建初元年(405)所书写者,今藏于大英博物馆。法国学者伯希和(Paul, Pelliot)另于库车发现此戒本之梵文本,其后遂有梵本与罗什译本之比较翻译校订本之出版。 |
| 十诵羯磨比丘要用 |
佚名 |
刘宋吴国沙门释僧璩依律撰出,属十诵。十诵虽云即萨婆多,实与萨婆多不全同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