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 |
允堪 |
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,八卷,宋允堪述并序,妙通题记。 |
|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 |
允堪 |
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,八卷,宋允堪述并序,妙通题记。 |
|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 |
允堪 |
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正源记,八卷,宋允堪述并序,妙通题记。 |
| 式叉摩那尼戒本 |
弘赞 |
式叉摩那尼戒本,一卷,清顺治七年(1650)弘赞辑并序,原注随宜编入于此。律学著述。系后秦集录《四分律》中戒条部分之别行本。作者自序称,本书是为应学法女之需而撰。内容有三:(1)学根本,谓四重罪;(2)学六法,谓羯磨所得者;(3)学行法,谓大比丘尼一切诸戒威仪。见载于《嘉兴藏·又续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式叉摩那尼戒本 |
弘赞 |
式叉摩那尼戒本,一卷,清顺治七年(1650)弘赞辑并序,原注随宜编入于此。律学著述。系后秦集录《四分律》中戒条部分之别行本。作者自序称,本书是为应学法女之需而撰。内容有三:(1)学根本,谓四重罪;(2)学六法,谓羯磨所得者;(3)学行法,谓大比丘尼一切诸戒威仪。见载于《嘉兴藏·又续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 |
元照 |
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,一卷,宋元照重定并序,日本教光题记。原目录注随宜编入于此。 |
| 四分比丘尼钞科 |
允堪 |
四分比丘尼钞科,一卷,宋允堪述,首题释四分律比丘尼钞科文,尾题释四分律比丘尼钞科。 |
| 毗尼关要事义 |
德基 |
毗尼关要事义,一卷,清德基辑。 |
| 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 |
元照 |
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,一卷,宋元照重定并序,日本教光题记。原目录注随宜编入于此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
| 毗尼关要 |
德基 |
律学著述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)德基辑。十六卷。系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的注释书。本书释九种戒相,每种戒相均为四分:初总标;二别列戒相;三结问;四劝持。于“别列戒相”中之各戒下,又设总释、缘起处、起缘人、所立戒相四科。于“所立戒相”下又立释义、犯缘、定罪、开缘、会详五目。见载于清《龙藏》及日本《续藏经》。德基另撰有《毗尼关要事义》一书,专为本书中难解难读之字、词、语句释义注音。见载于日本《续藏经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