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决择记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决择记,八卷,唐崇俊撰,法清集疏,藏诸序,信遍题记,存卷一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要集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要集,三十五卷,唐栖复集,弘举题记,日本佚名题记,正应题记,隆国题记,隆觉题记,凝圆题记,永实题记,长盛题记,世称法华镜水抄。缺卷二十二、二十三、三十、三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决择记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决择记,八卷,唐崇俊撰,法清集疏,藏诸序,信遍题记,存卷一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摄释 |
智周 |
法华经玄赞摄释,四卷,唐智周撰。 |
| 法华经玄赞摄释 |
智周 |
法华经玄赞摄释,四卷,唐智周撰。 |
| 法华经玄赞决择记 |
佚名 |
法华经玄赞决择记,八卷,唐崇俊撰,法清集疏,藏诸序,信遍题记,存卷一、二。 |
| 法华经玄赞摄释 |
智周 |
法华经玄赞摄释,四卷,唐智周撰。 |
| 法华经玄赞摄释 |
智周 |
法华经玄赞摄释,四卷,唐智周撰。 |
| 法华经玄赞摄释 |
智周 |
法华经玄赞摄释,四卷,唐智周撰。 |
| 法华经指掌疏事义 |
达天通理 |
法华经指掌疏事义,一卷,清通理述,宝德刊行回向。 |
| 法华经为为章 |
窥基 |
法华经为为章,一卷,唐窥基撰,内题妙法莲华经释为为二章,尾题无释字。 |
| 法华经指掌疏 |
达天通理 |
佛典注疏。清雍正三年至乾隆十一年(1725—1746)通理撰。七卷。是后秦鸠摩罗什译《妙法莲华经》的注释书。疏分四部分。第一部分为“科文”,一卷,提示《法华》全经纲目。第二部分为“悬示”,一卷,以十门总述《法华》经义,即:一教起因缘、二藏乘分摄、三能被教义、四所披机宜、五体性浅深、六宗趣通别、七部类品会、八疏序通经、九总释名题、十别解文义。第三部分为正文,七卷,正释《法华》经文。先释“名题”,包括经名、译者。次则别解文义,将经文二十八品分为序、正宗和流通三分。疏文先举原文,再依文释意。第四部分称“法华指掌疏事义”,一卷,即将“悬示”和“别解文义”中所出成语、典故、事类等再予单列解释。此书不见于国内诸藏。今见载于日本《卐字续藏》。 |
| 法华经指掌疏 |
达天通理 |
佛典注疏。清雍正三年至乾隆十一年(1725—1746)通理撰。七卷。是后秦鸠摩罗什译《妙法莲华经》的注释书。疏分四部分。第一部分为“科文”,一卷,提示《法华》全经纲目。第二部分为“悬示”,一卷,以十门总述《法华》经义,即:一教起因缘、二藏乘分摄、三能被教义、四所披机宜、五体性浅深、六宗趣通别、七部类品会、八疏序通经、九总释名题、十别解文义。第三部分为正文,七卷,正释《法华》经文。先释“名题”,包括经名、译者。次则别解文义,将经文二十八品分为序、正宗和流通三分。疏文先举原文,再依文释意。第四部分称“法华指掌疏事义”,一卷,即将“悬示”和“别解文义”中所出成语、典故、事类等再予单列解释。此书不见于国内诸藏。今见载于日本《卐字续藏》。 |
| 法华经指掌疏 |
达天通理 |
佛典注疏。清雍正三年至乾隆十一年(1725—1746)通理撰。七卷。是后秦鸠摩罗什译《妙法莲华经》的注释书。疏分四部分。第一部分为“科文”,一卷,提示《法华》全经纲目。第二部分为“悬示”,一卷,以十门总述《法华》经义,即:一教起因缘、二藏乘分摄、三能被教义、四所披机宜、五体性浅深、六宗趣通别、七部类品会、八疏序通经、九总释名题、十别解文义。第三部分为正文,七卷,正释《法华》经文。先释“名题”,包括经名、译者。次则别解文义,将经文二十八品分为序、正宗和流通三分。疏文先举原文,再依文释意。第四部分称“法华指掌疏事义”,一卷,即将“悬示”和“别解文义”中所出成语、典故、事类等再予单列解释。此书不见于国内诸藏。今见载于日本《卐字续藏》。 |
| 法华经指掌疏 |
达天通理 |
佛典注疏。清雍正三年至乾隆十一年(1725—1746)通理撰。七卷。是后秦鸠摩罗什译《妙法莲华经》的注释书。疏分四部分。第一部分为“科文”,一卷,提示《法华》全经纲目。第二部分为“悬示”,一卷,以十门总述《法华》经义,即:一教起因缘、二藏乘分摄、三能被教义、四所披机宜、五体性浅深、六宗趣通别、七部类品会、八疏序通经、九总释名题、十别解文义。第三部分为正文,七卷,正释《法华》经文。先释“名题”,包括经名、译者。次则别解文义,将经文二十八品分为序、正宗和流通三分。疏文先举原文,再依文释意。第四部分称“法华指掌疏事义”,一卷,即将“悬示”和“别解文义”中所出成语、典故、事类等再予单列解释。此书不见于国内诸藏。今见载于日本《卐字续藏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