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sam!gi^ti-parya^ya-pa^da 。凡二十卷。印度舍利子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。略称集异门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,计分十二品:第一缘起品,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。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,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。第十二赞劝品,明示佛陀之印可。此论常引法蕴足论,故必作于是书之后。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,今流传者为八千颂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(梵Maha^kaus!t!hila )所作。 |
|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sam!gi^ti-parya^ya-pa^da 。凡二十卷。印度舍利子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。略称集异门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,计分十二品:第一缘起品,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。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,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。第十二赞劝品,明示佛陀之印可。此论常引法蕴足论,故必作于是书之后。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,今流传者为八千颂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(梵Maha^kaus!t!hila )所作。 |
|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sam!gi^ti-parya^ya-pa^da 。凡二十卷。印度舍利子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。略称集异门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,计分十二品:第一缘起品,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。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,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。第十二赞劝品,明示佛陀之印可。此论常引法蕴足论,故必作于是书之后。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,今流传者为八千颂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(梵Maha^kaus!t!hila )所作。 |
|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sam!gi^ti-parya^ya-pa^da 。凡二十卷。印度舍利子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。略称集异门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,计分十二品:第一缘起品,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。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,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。第十二赞劝品,明示佛陀之印可。此论常引法蕴足论,故必作于是书之后。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,今流传者为八千颂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(梵Maha^kaus!t!hila )所作。 |
|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sam!gi^ti-parya^ya-pa^da 。凡二十卷。印度舍利子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。略称集异门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,计分十二品:第一缘起品,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。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,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。第十二赞劝品,明示佛陀之印可。此论常引法蕴足论,故必作于是书之后。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,今流传者为八千颂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(梵Maha^kaus!t!hila )所作。 |
|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sam!gi^ti-parya^ya-pa^da 。凡二十卷。印度舍利子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。略称集异门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,计分十二品:第一缘起品,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。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,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。第十二赞劝品,明示佛陀之印可。此论常引法蕴足论,故必作于是书之后。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,今流传者为八千颂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(梵Maha^kaus!t!hila )所作。 |
|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dha^tu-ka^ya-pa^da 。凡三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于龙朔三年(663)。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。略称界身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分为二品,即:(一)本事品,叙说十大地法、十大烦恼地法、十小烦恼地法、五烦恼、五见、五触、五根、五法、六识身、六触身、六受身、六想身、六思身、六爱身等。(二)分别品,略分十六门,广立八十八门,分别心所与五受、六识、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,及蕴、处、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(梵Pu^run!a )所造。 |
|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dha^tu-ka^ya-pa^da 。凡三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于龙朔三年(663)。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。略称界身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分为二品,即:(一)本事品,叙说十大地法、十大烦恼地法、十小烦恼地法、五烦恼、五见、五触、五根、五法、六识身、六触身、六受身、六想身、六思身、六爱身等。(二)分别品,略分十六门,广立八十八门,分别心所与五受、六识、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,及蕴、处、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(梵Pu^run!a )所造。 |
|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dha^tu-ka^ya-pa^da 。凡三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于龙朔三年(663)。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。略称界身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分为二品,即:(一)本事品,叙说十大地法、十大烦恼地法、十小烦恼地法、五烦恼、五见、五触、五根、五法、六识身、六触身、六受身、六想身、六思身、六爱身等。(二)分别品,略分十六门,广立八十八门,分别心所与五受、六识、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,及蕴、处、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(梵Pu^run!a )所造。 |
|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|
佚名 |
梵名Abhidharma -dha^tu-ka^ya-pa^da 。凡三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于龙朔三年(663)。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。略称界身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本论分为二品,即:(一)本事品,叙说十大地法、十大烦恼地法、十小烦恼地法、五烦恼、五见、五触、五根、五法、六识身、六触身、六受身、六想身、六思身、六爱身等。(二)分别品,略分十六门,广立八十八门,分别心所与五受、六识、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,及蕴、处、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。此外,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,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(梵Pu^run!a )所造。 |
| 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 |
世亲 |
颂数六百,世亲菩萨造,唐玄奘译,一卷。俱舍,译曰藏。包藏之义。包藏根本阿毗达磨论要义,故谓之俱舍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
|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|
世友 |
梵名Abhidharma -prakaran!a-pa^da 。凡十八卷。印度世友造,唐玄奘译。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。略称品类足论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。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。系因五法、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,本论乃随品类,而条贯义理,收摄一切法,周圆满足而不乱。计分八品,即:辩五事品、辩诸智品、辩诸处品、辩七事品、辩随眠品、辩摄等品、辩千问品、辩决择品。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(分十二卷八品,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)、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、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。 |